一、设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公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五要十不准”。
二、办理条件:街道机关管理的中共党员、各站所办工作人员,辖区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村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情况。
三、申办程序:投诉(书面、电话、窗口现场)→“一改双优”服务窗口受理→初步核实投诉情况→情况属实切有违纪行为报街道“一改双优”领导小组批准立案→组成调查组调查→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四、提供材料:
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被投诉人单位、姓名、及投诉事项。
五、办结时间: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信息:咨询电话:6355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