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及审核程序规定(试行)》(宛政办〔2011〕124号) 二、办理条件:七一街道办事处辖区符合相关条件的城市居民 三、申办程序: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保障房申请表→申请人按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社区初审合格后→街道复审→上报区住建局保障房办公室→区保障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合格后公告领取。 四、提供材料: 家庭成员: 1.户口本(户口首页和内页)。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婚姻证明。A.已婚的提供结婚证。B.单身的提供未结婚证明。C.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未结婚证明。 4.无房屋证明。 5.收入证明。A.有工作单位的出具连续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单。B.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 6.办理租赁房屋备案证。(区住建局服务大厅办理) 五、办结时间:按上级要求办结 六、收费标准: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