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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告知通知
作者:王丛  信息来源:七一办 发布时间:2016-05-17

保障房申请告知通知

一、设立依据:《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及审核程序规定(试行)》(宛政办〔2011〕124号) 

二、办理条件:七一街道办事处辖区符合相关条件的城市居民 

三、申办程序: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保障房申请表→申请人按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社区初审合格后→街道复审→上报区住建局保障房办公室→区保障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合格后公告领取。 

四、提供材料: 

家庭成员: 

1.户口本(户口首页和内页)。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婚姻证明。A.已婚的提供结婚证。B.单身的提供未结婚证明。C.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未结婚证明。 

4.无房屋证明。 

5.收入证明。A.有工作单位的出具连续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单。B.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 

6.办理租赁房屋备案证。(区住建局服务大厅办理) 

五、办结时间:按上级要求办结 

六、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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