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二、办理条件:户口在本辖区内,离开户籍所在地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居住为目地的18至49周岁成年育龄妇女。 三、申办程序: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单位或社区审核盖章→与社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书→街道计生办核实发证。 四、提供材料: 1. 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3.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出具的避孕措施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五、办结时间:随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