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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费产前筛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所有河南省籍孕妇,只需持孕产妇身份证,即可在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免费进行产前筛查。 在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新生儿,或在其他医院出生(但医院不具备新生儿听力筛查和“两病”筛查资质和能力)的新生儿,可在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免费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依据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措施进一步推进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豫免筛组字〔2017〕1 号)文件精神,所有河南省籍孕妇,只需持孕产妇身份证,即可在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免费进行产前筛查。 在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新生儿,或在其他医院出生(但医院不具备新生儿听力筛查和“两病”筛查资质和能力)的新生儿,可在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免费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一、关于各项免费筛查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各项免费筛查所需材料 1、女方为河南省户籍的,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女方非河南省户籍,配偶是河南省户籍的,需提供双方身份有效证件及结婚证。 3、尚未办理居住证明的非河南省户籍的服务对象,可先到卧龙区妇幼保健院自费筛查,待居住证办理后,再到居住地县级妇幼保健院报销。 4、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军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免费筛查政策。 免费筛查注意事项 1、免费产前超声(NT)筛查:为孕11W--13+6W, 即孕77天--98天。 2、免费产前血清(唐氏)筛查:为孕15W--20+6W, 即孕105--146天,需空腹。 3、免费新生儿“两病”及听力筛查:符合免费政策的服务对象,均可在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免费筛查。 二、报销程序 1、卧龙区服务对象自2017年1月1日至免费筛查服务工作启动之前自费筛查的费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筛查具体项目费用结算标准,予以报销,同时录入全省免费筛查民生实事信息系统。 2、延长报销时间 报销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3、血清学筛查和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报销程序 卧龙区自费进行血清学筛查和四维彩色超声筛查的,凭检测(检查)报告单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申请报销(无需再提供相关缴费凭证等手续)。 4、新生儿“两病”筛查报销程序 卧龙区自费进行新生儿“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无需再提供检测诊断报告单和缴费凭证等手续)。 5、新生儿听力筛查报销程序 卧龙区自费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无需再提供检测诊断报告单和缴费凭证等手续)。 南阳市卧龙区妇幼保健院为南阳市民生实事免费筛查定点医院,地址:文化路578号,咨询电话:0377--632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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