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招商引资
河南恒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意向书
甲方: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恒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遵照相关政策、规定,就卧龙区青华镇招商引资项目,达成以下合作意向,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情况简介
河南恒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4日,注册资金500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郑州市金水区。是一家集通信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施工与设计、通信用户管线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通信销售与服务企业。公司前身为郑州杰瑞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英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沃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成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拥有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代维装维专业、通信代维线路专业、通信代维基站、铁塔代维、综合代维等相关资质、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等系列认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与中移铁通河南分公司、中移铁通河北分公司、中移铁通山西分公司、中移铁通新疆分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服务公司、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凯仕林电信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京信通信系统(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华光浩阳科技有限公司、西瑞克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厂商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服务于各大通信运营商。
多年来,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的有:各类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系统集成设计与施工、无线网络优化等相关通信项目实施、通信运营商综合代维业务。
截止2017年7月31日(包括公司前身),共累计完成4000余万各类通信工程设计与建设、逾1.6亿元各类通信代维服务业务。
截止目前履行中合同:
1、 中移铁通河南分公司 合同额:近5000万
2、 中移铁通河北分公司 合同额:625万元
3、 中移铁通山西分公司 合同额:1325万元
4、 中移铁通新疆分公司 合同额:2350万元
5、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额:1470万元
……
2016-2017上半年度公司纳税情况:
河南恒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情况(2016-2017上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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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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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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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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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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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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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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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3,8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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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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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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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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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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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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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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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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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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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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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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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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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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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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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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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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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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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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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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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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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7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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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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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拟于2017年底起投资兴建“皮线光缆”生产设施,主要生产: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高低压电缆、矿用电缆、橡套电缆、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控制电缆、屏蔽电缆、防水电缆、交联电缆、低烟无卤电缆、同轴电缆、地埋线、网线、皮线光缆、预制成端皮线光缆跳线等特种电线电缆。
结合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计划分期实施:
一期:完成厂房、仓储、办公楼等(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施基础建设,投资200万元,于2018年6月31日前完成。部分生产设备与配套到位实现投产(低烟无卤线缆、皮线光缆、预制成端皮线光缆跳线等投产销售),计划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于2018年9月1日前完成。
二期:2019年6月完成新建二轮投资扩建,完成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的厂房、仓储、办公等基础建设,2019年10月实现月产值1千万元生产目标。
为实现河南恒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集生产、销售、工程、服务为一体的初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开发面积与区域:
1、本项目一期占地约20余亩。
地理位置:(需要政府初步明确)。
基本要求是:沿省道豫231线,接近或位于集镇生活便利地带。
2、项目二期占地约20余亩。
地理位置:(需要政府初步明确)。
基本要求是:沿省道豫231线,与一期项目连接或接近于一期项目。
三、项目投资金额及计划
1项目一期总投资约5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规划评审通过后,根据拆迁进度,乙方组织人员及时动工。
3、争取明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基本投入使用。9月初投产。
四、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因乙方目前公司注册地在郑州,在公司迁移过程中会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为保证乙方公司的正常经营,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2、若因乙方公司迁移工作不能进行,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通过招、拍、挂程序以出让的形式将项目用地出让给乙方,并承诺 年 月底前,乙方取得项目所占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乙方取得项目所占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前,甲方免租提供办公场地(包括基本办公家具设施)。
4、甲方负责本项目所占用地的拆迁工作。甲方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由甲方负责与村民和机关签订拆迁安置分户协议并保证在 年 月底前拆迁完毕。
5、甲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使乙方能够进入项目地块,以使乙方能够顺利进行地块勘探工作。
6、甲方负责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政、人防、房产等部门手续的办理。
7、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即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整、围上围墙,以保证乙方正常建设施工。
8、甲方确保乙方在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进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中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无强行进入施工现场进料、强行揽活、抢装、抢卸等现象发生。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保证从重,从快的给予打击和处理。
9、在项目建设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自打水井取水用于项目建设及生活用水,免收地下水资源费用。
10、甲方确保项目以农网改造的方法,由供电部门安装变压设备和配电盘,使乙方在闸刀下接电,按使用数量交费用电,并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
1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办公场所,供乙方办公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高标准规划、设计并确保项目早日投产。
2、乙方负责根据本项目规范方案,筹集资金并组织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乙方负责本项目合法经营。
4、乙方负责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收。
5、乙方为该项目组织专业人员和核心团队,打造精品项目。
6、乙方承诺2017年9、10、11、12月份税收贡献不低于100万人民币。2018年度不低于300万人民币。
五、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
1、在土地价格方面。甲方以招、拍、挂程序以出让的形式提供土地给乙方,每亩价格不高于 万元;如高出 万元,高出部分,甲方以奖励的或返还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情况下,根据乙方缴纳的税收情况按照 (时间节点)给予乙方 %的奖励;因奖励的资金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也均自第二个月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3、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全免收,如:市政配套费、绿化费、占道费地下人防工程费、农民工保证金、防雷费、水资源费、环保费、墙改基金费、土地测量费、规划放线费等。
六、保密和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相关事项及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同、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保证在未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七、双方沟通机制
该项目属卧龙区青华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特明确双方沟通机制,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协调等工作,促使该项目顺利进行。
甲方第一联络人: 联系方式:
甲方第二联络人: 联系方式:
乙方第一联络人: 联系方式:
乙方第二联络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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