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的基本含义 首问责任制即是首先接待本机关办事的人员,则由首先接听电话或接待的站所、科室工作人员对来信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作出认真负责的答复,该首先接待者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的应用范围 单位或社区居民群众向街道各个站所请示、询问情况,了解政策,反映问题和办理公务等;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来信来访人向各个站所、科室提出询问或者咨询事项,首问责任人即应受理,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或可以回答的问题则立即予以答复解决。 2、移交 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首问责任人要直接联系有关人员或介绍到有关站所、科室处理,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3、登记 对于受理的重要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作好首问记录,首问记录包括:询问人基本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询问事由、办理情况等。 4、协调 对需几个站所、科室办理的或办理部门不清的事项一般由首问责任人负责查问了解和移交工作,重要事项由街道主要领导协调办理,要尽快请示,按领导意见办理。 5、请示 受理事项需由分管领导作答复的,由首问责任人或主办站所、科室直接向分管领导请示,根据领导意见予以答复。 6、答复 首问责任人对受理的事项尽量当场办结,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要将情况说明并作好记录,尽快予以答复,回答时间一般不超过七天,确系尚未办结的,要将进展情况告知来访人。 7、办结 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作好记录,答复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要求 1、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为居民群众服务,态度和蔼有礼貌。 2、首问责任人必须千方百计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推诿、扯皮。 3、首问责任人受理事项可以直接答复,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立即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4、不能当场办结答复的事项由责任人负责督促有关人员在办事时限内办结并答复。 四、奖惩措施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落实考核的依据,对优秀者进行表扬和表彰;对违反规定、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批评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