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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王村乡委员会 王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王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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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龙王文 [2017] 71号

 

 

中共王村乡委员会 王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王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

  

 

各村、乡直各部门:

《王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王村乡委员会

 王村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王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建设,加强我乡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卧龙区委办公室卧龙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河、库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在全乡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实现“水生态、水资源、水产业、水景观、水文化”五位一体,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河流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

4.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域不同河流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5.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宽公众监督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流、爱护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年底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建成区、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在全乡河流设置河长,统一设立河长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上岗到位,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从2018年开始,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018年,辖区内河流、水库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74%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以下;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

2019年,全乡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侵占河道、乱采盗挖、非法养殖等问题,主要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2020年,全乡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完成全乡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

2030年,全乡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7%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基本消除,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实现辖区潦河、沐沟河、十二里河等重点河流的水域岸线界线明确、规划合理、管控有序,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二、组织体系

(一)河长设置

按照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原则,乡党委书记任乡第一总河长,乡长任河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农口副乡长担任乡副总河长,相关分包村的班子成员为乡级河长,相关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河长。

辖区内河流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河道警长、巡查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保洁员。各级河长、河道警长、巡查保洁员名单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河岸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设置乡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日常工作,开展河、库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工作。

乡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职担任。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三)职责分工

 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流管理保护及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执行职责。分级河长分别负责了解掌握相应河流的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相应河流的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行政执法监督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占水库管理范围、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坝、非法养殖、捕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辖区内河流的治理、管理和养护职责。

各有关部门在河长领导及河长办组织协调下,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1.乡政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2.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河流划界确权、岸线登记及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违反水法规行为和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3.乡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冶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治理工矿企业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切实监管入河流排污口,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流排污总量。制定更严格的河道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实施全乡地表水水质监测。

4.乡村建所负责村内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5.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保障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协助组建河道警务室,指导开展河长制警务执法工作。

6.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对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有关法律法规、河流保护管理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宣传先进事迹,曝光典型案例。

7.乡纪委负责对河流管理保护的监察工作,依法依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8.乡农办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流保洁,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9.乡国土资源所负责监管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负责沿河集体用地非法采砂的执法与管理工作。

10.乡交通部门负责在建设交通等基础设施过程中,加强河流特别是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恢复等工作,治理船舶码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上船只监督管理。

11.乡林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流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加强涉河流林地湿地行政执法工作。

12.乡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河道水库周边禁养区内的违法行为。

13.乡工业办公室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的解决。

14.乡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社区)卫生改厕。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河长制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六项内容,责任主体为乡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快推进,明确目标,细化任务,11月底前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出台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制度、工作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12月中旬前,在各河道沿岸显要位置重要区段设立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河长制公示牌;全面建立三级河长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乡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相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涵盖河长制、非法采砂监管、防汛抗旱、渔业等动态信息的“互联网+河湖(库)管理保护”信息平台,努力实现涉水信息“一站式”监控。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河流管理保护教育,不断增强公众河流保护责任意识、水忧患意识、水节约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1:1.《王村乡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2.《王村乡重点河道河长名单》

 

 

附件1

王村乡第一总河长、总河长、

副总河长名单

 

第一总河长:马  党委书记

 长:张若瑜 党委副书记、乡长

:苏振东 乡人大主席

        谭晓滢 党委副书记

        孙玉晓 党委副书记

        杨玉锋 纪委书记

        薛建峰 主任科员

        李冬凯 主任科员

        汤杰平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乡长

        吕超永 副乡长

        孙栋鑫 组织委员

          武装部长

        韩德录 纪委副书记

        郭海洋 副主任科员

 

 

 

 

 

 

附件2

王村乡重点河道河长名单

 

 

 

 

 

 

 

 

 

宛龙王文 [2017] 70号

 

 

 

中共王村乡委员会 王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河长制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对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的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王村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马   乡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张若瑜 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苏振东 人大主席

     ·   谭晓滢 党委副书记

        孙玉晓 党委副书记

          龙升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玉锋 纪委书记

        薛建峰 主任科员

        李冬凯 主任科员

        汤杰平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乡长

        吕超永 副乡长

        孙栋鑫 组织委员

          武装部长

        韩德录 纪委副书记

        郭海洋 副主任科员

   员:张 农办副主任

          文化站站长

        吕俊岭 综治信访办主任

          国土地资源所所长

        葛尚龙 环保所副所长

        刘长林 村建所所长

          水利站站长

        李定军 畜牧站站长

          林站站长

        刘亚丽 城管办主任

        王朋远 工商所所长

        赵秀平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亚军 计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吕超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张虎、方晓同志兼任。

 

 

                中共王村乡委员会

 王村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宛龙王政 [2017] 130号

 

 

 

王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发2017年乡村两级河长巡河方案的

 

 

各村、乡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河长责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在河湖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王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王村乡2017年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一、巡河目的

通过乡级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掌握河道总体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以责任促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巡河时间

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巡河。

三、巡河内容

(一)开展责任河道现场巡查。重点督查责任河流乡村两级河长是否设立到位和履职到位,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岸线保护和执法工作等河流、水库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实地查看水质情况,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区块是否整治到位,重点水质监测点位或保障点位水质保障情况,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侵占河道清理,是否向河道倾倒渣土、垃圾情况,是否有违法采砂情况等。

(二)开展工作对接和问题督办。乡村两级河长要组织召开河流河长会议,具体分析巡查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和实施方案。督促沿河各级河长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乡河长制办公室对乡级河长联系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提请乡级河长开展巡河,要认真领会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熟悉工作制度,做好此次巡河工作,并以此次巡河掌握的情况,形成问题责任清单,作为“一河一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所涉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打好基础。巡河材料在河长巡河后10天内报乡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二)乡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乡、村各级河长要主动配合、强力支持、共同推进,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将问题解决在一线。

附:乡级河长巡河问题责任清单

 

                   王村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5日

 

 


   乡级河长巡河问题责任清单

 

河道:               乡级河长:            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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