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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龙王政[2017]49号 王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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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龙王政[2017]49号

 

 

王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

《王村乡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王村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日

 

 


王村乡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全乡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卧龙区打赢畜禽养殖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宛龙政办[2017]3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畜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生态社会为统领,合理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强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粪污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水平,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畜牧生态养殖,构建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养殖健康、节约高效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实现畜牧业发展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促进全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制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为建设生态畜牧乡奠定良好基础。

二、 目标任务

1、2017年10月底前,坚决按照规定依法,完成对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搬迁取缔工作;全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68%以上;所有养殖场(户)养殖废弃物不得影响周围环境,杜绝直接对外排放。

2、2017年11月30日前全乡养殖企业完成畜禽污染整治任务。对非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存储处理设施,达到环保要求,全部完成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任务68%,全乡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70%。


三、 整治原则

依法整治、以人为本;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整治;综合防治、资源化利用原则。对没有列入搬迁取缔范围的规模养殖场(户),要限期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对非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环评报告或登记备案。

   四、重点工作

  (一)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取缔工作

    1、搬迁取缔范围:全乡禁养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

    2、搬迁取缔标准:1)畜禽清圈;(2)断水断电;(3)拆除养殖设施;(4)养殖场及周围污染物清理干净;(5)与乡政府签订关停协议、不再恢复养殖承诺书。

    3、工作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前完畜禽清圈,9月底全部完成搬迁取缔工作。

    4、搬迁取缔补偿标准

    乡政府采取“以奖促治”的办法,搬迁取缔一个规模养殖场对该场补助9万元。2017年11月完成任务验收后给予拨付兑现。

 (二)畜禽粪污综合整治工作

     1、整治对象:禁养区内未搬迁取缔的养殖户及非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

    2、整治标准:(1)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按现有圈舍面积和养殖规模核定常年存栏只数,按照核定后的存栏规模配套环保设施,同时在今后的养殖过程中,不准扩大存栏规模,做到只减不增。(2)非禁养区范围内没有环保设施的养殖场(户),要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完善粪污综


合治理设施,并且所有环保设施都要取得环保、畜牧部门验收认证。同时要严格执行环评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现有养殖场(户)必须在2017年12月底前取得环保手续。

    3、整治时间:1)、全乡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户要在2017年6月底前按照环保要求确定治污方案,10月底前粪污治理设施要配套到位并启用;(2)非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户根据养殖规模尽快确定治污方案,于10月底前完成配套粪污治理设施。

    4、整治要求:

(1)全乡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粪污治理配套设施,否则依法强制搬迁取缔。

(2)对敏感地点需要搬迁取缔的或主动要求搬迁取缔的规模养殖户,要在6月底前向乡政府写出申请,在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栏搬迁取缔任务的,奖补资金按政策执行。

  五、方法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

1、 澄清底子、制定方案。主要是摸清全乡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数量,进一步明确禁养区确需取缔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2、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一是召开全乡、村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畜禽养殖场搬迁取缔治污整治任务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二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畜禽养殖搬迁取缔和污染整治相关法律法规、整治要求的宣传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集中下发整治通知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和完成时间表。


(二) 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9月30日。

1、搬迁取缔工作:

一是自行搬迁取缔。(6月1日—7月31日);

二是断水断电、强制搬迁。(8月1日—31日);

三是扫清遗留,完善档案,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验收。(9月1日—9月30日)

   2、污染整治个工作

一是由乡环保所和乡畜牧站进一步细化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区域划分和界限,依据各村统计出来的不同类型的养殖场,制定治污方案,实行因场施治、一户一策。(2017年5月1日—7月31日);

二是根据审定方案,建设完善好环保设施。(2017年8月1日—10月31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对各村搬迁取缔和污染整治工作分别进行检查验收,每个养殖场都要拍照留档,搬迁取缔和污染整治前后等影像资料一场一档,由乡政府汇总形成报告并报送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分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区级核查验收全部达到要求后,由乡财政所负责落实落实相关政策资金。

    (四)总结验收,检查考核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

    对各村完成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档案和经验总结,进行评先选优,兑现奖惩。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一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监管长效措施,形成常态化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机制,迎接区畜牧局检查考核。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以主管副乡长吕超永同志为组长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明确乡包村干部、村干部分包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包保责任,将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乡政府成立督导组,对照全乡制定的工作台账,定时督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

乡督导组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和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企业,将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王村乡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2、卧龙区王村乡禁养区范围

      3、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技术措施

 

 

 

 

 

 

 

 


附件:1

王村乡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长:吕超永  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李定军  农办副主任、畜牧站站长

        朱高峰  环保所所长

 员:张    农办副主任

        乔聪伟  环保所工作人员

            财政所所长

        丁金奇  国土资源所所长 

            水利站站长

            王村村委会主任

        方文立  方营村村委会副主任

            董营村村委会主任

            贾营村负责人

        周玉伟  大井村村委会副主任

        郑兰富  郑岗村村委会副主任

            王庄村村委会副主任

        张九功  鱼池村村委会副主任

        柳国华  柳湾村村委会副主任

        廉群有  罗冢村村委会主任

        张丰保  何营村村委副主任

        赵光德  谢沟村村委会主任   

 

 


附件:2

卧龙区王村乡禁养区范围

 

1、王村乡镇区规划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乡镇和村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南水北调中线干渠、西潦河等主要河流、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二级保护区(1500米)。

5、距离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国家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附件:3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措施

 

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有效污染治理,必须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系统,将粪便、污水科学治理后,实现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从而达到生态、环保、无污染,变废为宝的目的。目前,畜禽污染处理的技术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干清粪:指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理,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通道排出清粪方式。

1、 建设相应的堆粪场、晾粪场。具体的技术参数:每10头猪、1头肉牛、2头奶牛、2000只肉鸡、500只蛋鸡、3只羊需建堆粪场1立方米(具有防渗、防溢、防雨结构),晾粪场5平方米。

2、 建设雨污分流分离设施,即尿、污通道实行全封闭,雨水道单独设立。

3、 建设相应的尿池、污水沉淀。一头猪尿池为0.1立方,污水沉淀池为0.5立方/头猪,(一般采用三级沉淀),储尿池要求至少存尿2个月以上,然后刮出还田。污水处理沉淀池要经厌氧处理,适当沉淀后方可排出。

二、 水冲粪:指畜禽排放的粪、尿和污水混合进入粪沟,每天数次防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除的清粪工艺。必须配备以下设施:

1、 要在猪舍建设时同步建设面积较大的防水、防雨、防渗储粪池(混凝土结构或墙体砖结构并高出地面20公分,以防雨水渗入,上面带防雨顶棚,10头猪、一头牛和2头奶牛的建设面积是6立方米)。


2、 必须有干湿分离设施,将粪便和污水分开,并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堆粪场、晾粪场等(具体指标及补助标准同上)。

3、 建设相应的三级或更多的污水沉淀池。建设要求:每头猪按0.6立方米计算,一头肉牛和2头奶牛相当于10头猪。

三、 生产沼气:一般情况下,每10头猪、1头肉牛或2头奶牛沼气池容积为2立方米。

四、 直接农业利用:粪尿经过发酵后可直接还田,但必须配备固定的防水、防雨、防渗透粪便堆放场所和与之相适应的消纳土地。每亩土地年消纳粪便量不超过5头猪、200只肉鸡、50只蛋鸡、0.2头肉牛、0.4头奶牛、6.5只羊的产生量。

五、 生产有机肥料:指经过固定堆肥场和堆肥设备处理后的畜禽粪便,经发酵后制造成商品有机肥或复混肥的粪便利用方式。(生产1吨有机肥需要大约4吨粪便)

六、垫草垫料(用于羊、禽):指畜禽排放的粪尿与草或垫料混合储存于栏舍中,一定时间后集中清出的清粪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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