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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核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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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6年度脱贫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厅文〔2017〕16号)、《河南省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方案》(豫办〔2017〕17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6年市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宛办〔2017〕16号)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的要求,按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河南省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指标解释及印制填写说明》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验收实施方案。 一、核查范围 全市12个县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 二、时间安排 核查验收于2017年5月26日启动,6月1日结束。具体安排为:5月26日、27日完成核查验收组的组建,5月28日上午组织培训,5月28日下午核查验收组进驻各县(区)。5月29日至6月1日进行核查验收。6月2日向各县(区)反馈核查验收数据,6月5日前上报核查验收报告。 三、组织领导 核查验收工作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联合组织,由核查工作办公室和12个核查验收组具体实施。核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主任由市扶贫办主任兼任。核查验收组以市脱贫攻坚12个督查巡查组为基础,抽调各县区相关人员组成。每县(区)抽调1名扶贫办业务熟练的副主任和36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原则上从驻村工作队员中抽取。12个核查验收组,每组40人,其中领导小组4人:组长由各督查巡查组组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县区扶贫办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督查巡查组其余2名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的副组长、督查巡查组的市扶贫办1名成员担任业务指导员,督查巡查组剩余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四、对象抽选 (一)被核查验收乡、村的选取 1、被验收县(区)的乡镇选取全覆盖。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两个村,贫困人口较多和较少的村各一个。 2、被验收乡镇如存在没有贫困人口的空白村,则在该乡镇再随机抽取一个空白村。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2个村(居委会),贫困人口较多和较少的村各选取一个。 (二)被核查验收户的选取 1、随机抽取选中村的30%贫困户,在此之外再随机抽取3户清退户、3户非贫困户和2户脱贫户。如选中村的清退户、脱贫户数量达不到要求时,要增加非贫困户的数量来代替。 2、若抽中有空白村,则在该空白村随机抽取10户低保户,看是否存在应进未进情况。 3、官庄工区、鸭河工区随机抽取选中村的30%贫困户,在此之外再随机2户清退户和2户非贫困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随机抽取选中村30%的新增贫困户和2户非贫困户。 五、核查内容 (一)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46号)要求和王铁副省长在河南省脱贫攻坚整改规范档卡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重点督查巡查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村、户两级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看资料是否完善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填写是否规范统一;二是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督查巡查结果通报和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议通报的有关档卡资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个明显提高”的目标是否落实。 (二)精准识别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核查验收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精准识别入户征求意见是否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入户普查是否落实“四个必到”(2016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及以下的所有农户必到、2014至2016年度已脱贫户必到、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必到、没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必到);二是入户普查是否覆盖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所有贫困户(含脱贫户);三是清退对象是否明显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四是是否落实了“实事求是、应进必进、应退慎退”的识别总要求,达到“精准识别零差错、精准退出零差错”。 (三)村级脱贫责任组组建和履职情况。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村级脱贫责任组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4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关于转发〈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村级脱贫责任组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宛扶贫办〔2017〕16号))要求,重点核查验收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村级脱贫责任组是否在5月10日前建立并开展工作;二是村级脱贫责任组落实“六个一”情况,看村级问题清单及台帐建立情况,村级整改方案制定情况,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三是村级脱贫责任组对所在村规范档卡工作负全责的职责履行情况;四是推动帮扶责任人档卡资料规范化建设的开展情况。 六、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验收打乱市脱贫攻坚12个督查巡查组原分包县区,采取换县区、推磨式的模式,主要采取入户调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入户调查时一人一组开展工作。 (一)入户调查。对随机抽选的新增贫困户、清退户、2014年至2016年的脱贫户、2014至2015年的脱贫返贫户进行入户走访、问卷调查,了解精准识别和清退对象是否准确、识别程序是否规范、社会认可度是否明显提高、贫困对象满意度是否明显提高、精准识别是否实现零差错。为保持入户调查算账数据的真实性、连贯性、一致性,在收入算账部分、“两不愁、三保障”部分、生产生活条件、易地扶贫搬迁四个部分全部比照《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按照原有数据逐项问卷、认定核实,如入户对象对算帐提出明显异议,可当场再次算账,重新填写。 (二)实地核查 1.到村主要查阅村级档案资料完善归档情况; 2.入户主要核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查阅户档;二是核查户档记录信息的真实性;三是核实印证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七、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核查验收组对所核查县区成绩的真实性负总责,省级督查巡查验收成绩要与市级核查验收成绩相挂钩,实行同奖同罚,责任荣誉紧密联结。 2.坚持问题导向。核查验收组要独立开展核查验收,不允许县乡干部陪同,不受干扰,需要时可由1名村组干部充当引导员。紧紧围绕精准识别、退出是否精准、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档卡资料建设是否按省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是否按要求认真进行档卡资料表格填写、把关和签字,是否如实反映了整改的全过程等。 3.及时反馈结果。为了便于县区及时整改,核查期限内核查验收组每晚召开会议,听取当日工作汇报,于第二天上午9点前填写汇总表格,经核查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后,反馈给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核查验收结束后,各核查验收组及时撰写验收报告,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核查组的验收结果进行系统梳理、统一汇总核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向各县区反馈。 4.严格落实奖惩。本次核查验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以县区为单位验收,奖惩到乡镇。根据5月3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南阳市乡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宛脱贫组〔2017〕45号)要求,对各县(区)排序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序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排序最后一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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