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中共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余金玉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组织部关于余金玉同志任职的批复》和宛龙发改【2016】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余金玉同志按正股级干部使用。
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10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