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积极受理各类旅游投诉。旅游消费者权力被侵害60天内,可向旅游质量
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 2、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及时处理。不符合受
理条件的在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 依法严格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件。旅游消费者向质监所请求用
保证金赔偿的时效为90天,受理此类案件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审理终结。 4、在收到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的申请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
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 投诉电话:63217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