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旅游局关于做好侵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台账整改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纪委的安排部署,经区旅游局领导班子研究,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我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4月份,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局纪检组牵头制定了活动方案,对社会发布了活动公告,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开展自查自纠,经过前期认真排查,局纪检组认真梳理后,形成了《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台账》。现就做好问题台账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局纪检组) 1、局纪检组定期对各科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再次深入自查情况、问题台账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问题不实不细、敷衍塞责、群众有投诉举报的事项,并根据督查情况在全局通报。 2、做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局纪检组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向服务对象发放《卧龙区旅游局廉政监督意见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纪检组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区纪委报告并严肃查处。 二、做好问题台账整改,建立完善配套制度 (一)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面对群众办事时有互相推诿现象问题。(责任单位:局纪检组、各科室) 1、局纪检组已牵头制定《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习培训计划表》(见附件1),每周五上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将此项活动与“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开展党风廉政、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凝聚力。 2、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在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协调等方面易存在服务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科) 1、发展规划科、办公室按照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加大对全区重点旅游项目申报、规划、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2、发展规划科已制定完善《卧龙区旅游局旅游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办法》(见附件2),严格落实服务措施。 (三)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责任单位:行业管理科) 针对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执法检查中易发生监督不严格、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行业管理科:1、配合市局做好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日常工作。2、按照局统一培训学习计划,加大对行业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附件: l、《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习培训计划表》 2、《卧龙区旅游局旅游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办法》 3、《卧龙区旅游局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工作流程》 4、《卧龙区旅游局旅游投诉受理、调解工作流程》
卧龙区旅游局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习培训计划表 时 间 | 学 习 培 训 内 容 | 2017年5月 10日—30日 | 1、省、市、区纪委专题会议精神。 2、开展《旅游法》专题学习。 | 2017年6月1日—20日 | 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 2017年7月1日—20日 | 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2017年7月 20日—30日 | 集中学习《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2017年8月 1日—20日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 | 2017年9月 1日—20日 |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集中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观看优秀共产党员影视片等形式,查摆个人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附件2 卧龙区旅游局旅游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对全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管理,充分发挥旅游资源的综合效益,根据《河南省旅游条例》和《南阳市卧龙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旅游项目:是指对自然、人文、生态等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旅游者提供观光、游览、休闲、度假、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的各类景区建设项目(山水风景区、农业旅游点、主题公园、旅游村等)和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及旅游商品产销点等配套设施项目。 二、符合条件 1、符合《南阳市卧龙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景区总体规划、旅游区域和线路产业规划的要求,并编制旅游项目开发详规。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由乙级以上资质咨询机构编制)。 3、符合环保要求,提供环境评估报告书。 三、管理服务 建立项目服务和督查制度。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服务工作组,及时为项目建设进行协调和服务,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1、对项目所在地景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积极协调规划、土地、项目办、发改委和区委、区政府两办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旅游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和考评。 3、依照《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bt365体育网址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南阳市bt365体育网址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等文件规定,对旅游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和政策支持。 1、项目服务工作组为项目入驻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2、按照卧龙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相关政策,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周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3 卧龙区旅游局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初审工作流程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旅行社(含分社及服务网点)注销备案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旅行社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手续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文件,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责任主体 南阳市旅游局负责审核备案并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全市旅游工作统一安排,由卧龙区旅游局委对辖区内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基础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条件 旅行社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取得工商局下发的《公司注销核准登记通知书》,同时在地税务部门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取得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六、申请材料 提交注销备案材料 (一)申请注销报告(注明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资产清算公告情况及有无纠纷,工商、税务手续办理情况等); (二)《旅行社注销备案登记表》或《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登记表》; (三)公司在具有法定认可的报纸上进行的资产清算公告(法定公告时限45天且无资产纠纷、出资人无异议的。属独资经营的此项可省略); (四)工商局出具的《公司注销核准登记通知书》; (五)税务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或证明材料; (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正、副本原件(或分社及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证);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八、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0377-6321761
附件4、 卧龙区旅游局旅游投诉受理、调解工作流程 卧龙区旅游局所受理旅游投诉的范围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为依据。受理范围包括: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不在受理范围的包括: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5)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无直接利害关系或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6)《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卧龙区旅游局书面方式接受游客的投诉。书面投诉材料应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2)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3)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证据;(4)投诉人的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和旅游发票的原件;(投诉人必须在书面材料上亲笔签署其姓名);(5)其他有关证据资料;(6)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区旅游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7)投诉人4人以上,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投诉人递交书面投诉材料,经我所验收资料齐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正式受理,向旅行社下达《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如不受理,向游客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调解服务程序 行业管理科接到被投诉方的书面回复,对回复内容进行复查,并开始调查取证工作,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调解时,根据需要,可约请双方当事人见面核实情况,并当场进行调解。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做出以下处理:(1)旅行社与投诉人双方自行和解时,要求旅行社提供结案报告及投诉和解协议;(2)通过行业管理科做出调解意见后调解成功的,由行业管理科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调解书》;(3)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行业管理科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在下列情形下,经行业管理科调解,被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行业管理科可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1)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2)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