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龙旅〔2017〕11号
关于印发《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4日
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巩固前阶段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区纪委的安排部署,经区旅游局领导班子研究,现就201年我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 (一)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二)在旅游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影响旅行社申报初审、导游证年审、旅游宣传等)、执法不公问题,特别是“小微权力贪腐”等严重违纪问题。 (三)在旅游项目申报、招投标、项目建设、验收、规划编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在服务对象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今年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2017年4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结合我局实际,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及时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 (一)开展自查自纠(4月15日—5月30日) 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专项整治的责任传导到每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自查,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找准,带头自纠,把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带头预防,健全管理制度,带头报告问题线索,惩治违规违纪。 局纪检围绕专项治理的对象和内容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社会发布活动公告,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将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各科室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摸底,确保所有问题全部列入、全部上报,不得遗漏、隐瞒。各科室要针对上报的线索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并在5月20日前,将各科室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线索报局纪检组,局纪检组排查梳理后,于5月25日前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农风室)。 (二)及时进行整改(4月15日—12月10日) 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严格监督检查(4月15日—12月10日) 坚持以查促纠、以查促建,将监督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 1.局纪检组定期对各科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督促检查落实的基础上,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问题不实不细、敷衍塞责、群众有投诉举报的事项,并根据督查情况在全局通报。 2.做好案件查办。局纪检组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向服务对象发放《卧龙区旅游局廉政监督意见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纪检组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区纪委报告并严肃查处。 局纪检组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要分包于8月20日及12月2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四)做好建章立制(8月20日—12月10日) 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使执行制度常态化,群众监督长效化。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小微权力如何运行,本着对同志对组织负责,研究治本之策,健全简洁有效管住人、管住权、管住钱的制度,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措施,是中央、省、市、区纪委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王春伟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开展,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真抓实做,负起责任。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专项整治的责任传导到每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自查,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找准,带头自纠,把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带头预防,健全管理制度,带头报告问题线索,惩治违规违纪。 (三)加强监督,严格追究。局纪检组对各责任科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附件: l、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案件线索台账 3、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台账
附件1: 卧龙区旅游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春伟 局长 副组长:王建华 正科级干部 韩连恒 主任科员 李 声 副局长 徐远征 纪检组长 成 员:支树理 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许一凡 行管管理科科长 闫恩高 发展规划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徐远征任办公室主任,闫恩高、黄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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