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年满十八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需要转换职业的在职人员,不分民族,不分性别,不分区域均可进行求职登记。 二、求职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还要根据本人不同情况,持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等证件,并认真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 三、对劳动部门颁布实行就业准入的技术工种,求职者除按第二条要求外还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登记。 四、求职者持“推荐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用人单位报到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对待。若用人单位未能录用,应在原介绍信回执上签署原因退回本中心,由中心重新推荐。 地址:卧龙区车站南路 电话:0377-63130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