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有效消除临时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创造洁净卫生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市场设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具体负责对市场卫生的监管。
二、市场内按不同商品分类划行归市,严禁乱摆乱设摊位。
三、摊位摆放要整齐,不得占道经营和乱摆乱卖。
四、进场交易人员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地点摆摊经营。
五、经营肉、水产、禽类的卫生要求不准销售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的畜禽类肉品。
六、销售酱菜、咸菜、小吃应使用售货工具,生熟分开,防蝇、防尘、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七、零售熟食经营户的卫生要求外进熟肉、豆制品要验收登记,对每一批食品,要进行感官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销售。
八、加工食品要做到有计划,当天加工的食品,当天售完,不得销售变质、霉变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食品。
九、市场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打扫。做到地面、台面、水池、货架等清洁无蝇、无鼠、无蟑螂。
十、市场管理人员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违纪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