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监督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利局安全办及局工程科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2)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水利局安全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