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全区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春季禁渔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全区春季禁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卧龙区境内的所有水库、河流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 三、禁渔内容:(1)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做到河中无作业渔船,渔船上无渔具;有关单位科研,需要进行江河渔业资源调查的,须持有渔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2)全区各类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渔港码头等严禁销售、收购非法经营捕捞的渔获物和一切天然野生鱼类。 四、渔政部门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非法捕捞、销售、收购、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厉打击。 五、举报电话:63177989 特此通告。
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