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交通局服务承诺 一、开展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在交通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便民高效的行业创建活动。视业户为客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一声道别待客)。 二、转变工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赋予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认真履行交通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责。申请人符合申请事项的有关条件,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三、开展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凡涉及到交通规费收费项目一律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公开处罚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在行政许可项目方面,公开许可条件、程序、结果;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公开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行风建设,狠抓纠风治乱。凡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者,一经查实,予以辞退或开除,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经常开展教育纠正违法行为,不定期明察暗访,对不文明行为,不按规定乱执法行为以及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创建文明系统,树立良好形象。在行政执法单位和通行收费站、交通服务大厅开展“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三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活动;在交通系统企业开展“视顾客为上帝”,热情、优质、高效、诚信服务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行业作风的满意程度。 举报电话:0377—6313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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