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4〕692号)和《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强力推进道 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宛运管〔2015〕48号)要求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工作。凡是取得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的运输企业必须登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http://202.96.42.100/esp/)完成报名申请,并于 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认证U盘申领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未达标的,一律予以吊销经营许可。
二、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 范》第三章第三条第五款规定:“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日。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本应于2015年4月30日结束,但仍有一些企业未按时申报,故延 迟至2015年7月1日前必须完成报名,未按照要求进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报名申请的,一律视为放弃参加标准化达标评价,我们将按照规定注销其经营
许可证件。
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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