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13】5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缴差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宛建(【2015】126号)及《关于简化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程序的通知》宛保安居办【2016】10号文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程序具体如下: 一、准入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按照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准备材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首页和主页都需要复印)。 2.房屋所有权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第一页至图纸页)。 3.房管局正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此三样无原件者(市行政审批中心房产中心窗口免费提供查询),复印后加盖房管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4.申请人初始登记时须持原件、收取复印件。 5.按以上资料如实填写《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申请表请在南阳市卧龙区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 6.办理程序:申请人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卧龙区初审受理(15个工作日后领取缴款通知单)→到南阳市财政局7楼704非税基金科交土地出让金→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房产登记窗口办理变更商品房。 咨询电话:63152096。
卧龙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