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龙民文〔2 017〕60号 签发人:张天奇 办理结果:A 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1129号提案的 答 复 张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区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 〔2014〕24号)制定的总体目标规定:各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同时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机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机构,并辐射周边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业专业化水平。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试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老年人提供服务多样化。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我局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正在稳步、扎实推进当中,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49号)、《河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运营。目前,卧龙区的养老机构是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建的敬老院、村委会建的幸福院、个人投资建的养老机构、社区建的养老服务站为一体的养老模式,部分缓解了我区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 2017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卧龙区民政局
0377-63310637 联 系 人:贾 明 理 |